循證管理作為一種方法學工具,能夠對醫用耗材的技術優勢和經濟價值進行科學評估,保證臨床學科發展的同時甄選最符合性價比的產品入選醫院準入目錄。目前這種方法已在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六人民醫院耗材準入領域廣泛開展應用,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流程來規范耗材準入、配置和使用,從經驗管理轉變為立足于證據的采購管理,改變原先的“唯臨床論”,將循證管理方法應用到耗材管理的各個環節,在保證醫用耗材的使用安全和質量控制下,降低成本,以促進醫用耗材費用趨向合理。
引用本文: 唐密, 羅莉, 楊海. 基于循證原則的耗材準入管理實踐. 華西醫學, 2019, 34(6): 669-672. doi: 10.7507/1002-0179.201905200 復制
循證證據始于醫學領域,通過全面系統地收集新增耗材的各方面證據,來判斷其是否適合醫院學科建設、滿足患者需求及對醫療保險預算的沖擊,這些證據包括供應商提交的產品證據、文獻證據,臨床使用證據,還包括結合醫院自身情況創造的產品評價證據[1]。管理人員可以根據自身及外部的具體條件對不同的證據采取不同的創證(指目前沒有文獻依據或臨床指南,通過院內開展探索性研究創造此類證據)或用證方法。下面詳細介紹我院 14 年的耗材循證管理歷程。
1 對醫用耗材循證管理的探索過程
醫用耗材是指在醫療過程中使用的消耗性醫療器械,植入性醫療器械是非常重要的一大類,植入性醫療器械采用物理或以物理為主的治療方式,偏重于局部治療或局部控制。不同于藥品,醫療器械具有品種眾多、技術復雜、跨門類、跨學科、風險級別有高有低、作用方式千差萬別、評價手段多樣的特點,不便于歸納總結,即使是不同制造商生產的同類器械,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區別。醫療器械除了需要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外,還可能有其自身技術特性,難以用行業標準規范全部安全和技術指標,因此需要充分掌握器械特點,才能判斷是否適合引入醫院使用,這也是目前管理的重點和難點[2]。2005 年,我院開始采用招標談判的方式采購植入性耗材,將治療同種疾病的耗材供應商集中召集過來,分別陳述產品的性能以及安全性和有效性,由院方判斷其中的差異性和一致性,降低因設計的差異對產品分類的影響[3]。隨后我院關注有循證證據支持的不同耗材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差異性和一致性。2009 年開始,我院探索性地將循證證據與衛生經濟學相結合,來確定談判價格:① 如果產品沒有循證證據優勢,通過競標來競價;② 如果產品有循證證據優勢,將此產品與已入院的同類產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比較,最終確定合理價格區間,進行談判。將循證評價和經濟學評價在醫用耗材定價中結合使用,通過循證評價確定哪些產品應該競標定價,哪些產品應該單列。通過經濟學評價確定單列產品的合理價格區間,醫用耗材的循證管理體系逐漸成熟[4]。我院自 2011 年開始引入基于循證的衛生技術評估的方法,結合醫院實際,形成基于循證的醫院衛生技術評估雛形。
2 耗材準入工作流程
2.1 往年耗材使用情況預調研
在開展新一年度的新增準入工作之前,耗材管理科會對科室往年申請的新增耗材使用情況進行預調研,因去年進入的產品還沒達到 1 年時間無法準確判斷,耗材管理科會關注前年申請的耗材用量與申請時的用量進行比對,如果用量差距過大,則對該產品進行調研,確認原因,同時對本次科室申請額度進行增減。為鼓勵醫院優勢學科的發展,耗材管理科特別開辟兩條綠色通道,鼓勵科室申報新技術配套所需耗材及探索類耗材,這兩項不占用科室常規申報額度。新技術配套耗材是通過研究歐盟 AdHopHTA 項目組編寫的《歐洲醫院衛生技術評估:手冊與工具包》[5]中 mini-衛生技術評估模板,結合其各項指標與我院決策者的信息需求,調整出適合我院的微型評估(mini-衛生技術評估)表單,由臨床科室完成快速醫院衛生技術評估[6]。“新增探索類醫用耗材”是指合法上市、我院未使用過、沒有充分循證醫學文獻證明其與我院在用同類耗材在有效性或安全性方面有明顯優勢的醫用耗材。該途徑不需要提供循證醫學證據,但對申請人的臨床研究能力有一定的要求,申請人須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過 2 篇以上 SCI 論文,并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每位申請人每年度限申請 1 個新項目,同時負責的項目不得超過 2 個,研究方案必須是臨床對照研究,對照組耗材必須是我院在用產品,并且僅開放申請人及 2 位主要參加人員使用權限,限時限量使用。研究年限一般為 5 年,3 年有 1 次期中考核,科室提交研究進展,最終交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審核判斷是否值得繼續開始使用該產品[7]。
2.2 院內審批流程
我院新增耗材準入審批的流程涉及臨床申請、醫學裝備處資質審核及評價、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預審、委員會審議以及院長辦公會審議 5 個環節[3, 8]。
2.2.1 臨床申請
各臨床科室主任通過院內辦公自動化系統(OA)流程申請當年所需耗材,表單內容非常細致廣泛,具體包括:耗材的基本信息、年預計采購數量、上海市最低價格、其他醫院用量、同類耗材是否停用及理由、循證及衛生經濟學證據、文獻摘要、患者疾病負擔變化、收支變化。
2.2.2 醫學裝備處資質審核及評價
在臨床科室提出申請后,醫學裝備處的二級科室耗材管理科通知廠商提交資質說明及產品基本信息,同時對提交廠商資質進行審核,資質證據主要是指證企業和產品合法性的證件。院內財務處、醫務處及醫療保險辦公室會對這些新增提出參考意見。
我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醫療器械實行按照風險程度分類管理,其中第三類是具有較高風險的醫療器械,平時所說的“高值耗材”基本都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范疇。我院申請人在提出新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申請時,必須說明該產品與在用產品相比,在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方面有何優勢,同時須提供能證明這種優勢的循征醫學證據和(或)衛生經濟學證據。
我院耗材管理科對新增耗材的循證醫學證據與衛生經濟學證據的整理分類歷經了 2 個重要階段。
第 1 階段是基于“循證醫學證據+衛生經濟學證據”階段。醫院首先設計了簡化的循證醫學證據評價標準來確認循證醫學證據等級。等級與標準的設立分為 4 個檔次:① 充分;② 較充分;③ 不充分;④ 未提供[9]。衛生經濟學證據則是通過新增耗材的預計年用量、采購單價及收費單價,同時填寫在用同類產品的信息計算而來。根據這些信息計算出醫院的年預計增加成本及年預計增加患者負擔。委員會委員參考上述“循證醫學證據+衛生經濟學證據”進行投票表決。醫學裝備處對證據等級進行評價和經濟負擔測算,該種管理方法雖然提高了新增耗材審批的科學性,但決策時需要權衡循證證據與衛生經濟學評價的二維度信息,造成一定的決策難度。
第 2 階段是在 2018 年國家醫管中心試點工作中,探索建立基于費用倍增的醫用耗材循證證據分類管理模型。基于我院耗材歷史使用量,按照新增耗材與在用耗材相比可能增加的醫療費用與可能增加的醫院收入的比值[醫療費用增量(ΔPC)/醫院收入增量(ΔHP)]的正負方向及絕對值大小,對新增耗材需要提供的循證證據標準進行分類。對能提供出相應標準證據的新增耗材給予推薦,否則不推薦。對于使用量與金額過大的耗材以及同類產品缺少循證證據的耗材,其循證證據的分類標準作適當調整。相關證據標準要求如圖 1 所示。第Ⅰ象限中:對 ΔPC/ΔHP 在(0,21]、(21,60]、(60,100]、>100 的新增耗材分別要求其至少提供臨床單臂研究等級證據、臨床對照研究等級證據、大樣本隨機對照試驗或基于隨機對照試驗的 meta 分析證據、本土衛生技術評估/衛生經濟學/指南強支持。ΔPC/ΔHP 落在第Ⅱ象限中,除非有衛生經濟學證據,否則不推薦;ΔPC/ΔHP 落在第Ⅲ、Ⅳ象限中,無需證據直接推薦。

ΔPC:醫療費用增量;ΔHP:醫院收入增量
2.2.3 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預審
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在耗材管理科推薦的意見上進行修正和審議。預審結束后將預審結論及理由于委員會開會前至少 1 周發送給申請人、申請部門的負責人及委員會全體委員,申請部門的負責人可在委員會開會時向委員會陳述并補充證據。新增耗材準入結果顯示,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推薦意見與醫用耗材管理科推薦意見存在較大的相關性。
2.2.4 委員會審議
由委員會對耗材采購的推薦意見進行投票審議,最終作出是否采購的抉擇。證據評價等級對委員的投票具有一定的影響,2013 年—2016 年基于“循證醫學證據+衛生經濟學證據”評價中等級為“充分”的票選通過率為 87.1%。2018 年基于“費用倍增理論”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推薦”項目與委員會決議完全一致,是歷年相關一致性最高的一次。見表 1。

2.2.5 院長辦公會審議
院領導從醫院戰略發展層面進一步考慮新增耗材對醫院未來發展的意義,特別是新技術配套所需耗材及探索類耗材,作出最終決策。
3 討論
循證證據管理理論可以提高醫院的服務效能和合理控制成本,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文件中也多次提到利用循證的方法對醫療技術、藥品及醫療器械的合理使用進行管理,促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的科學性[10]。新進入上海市場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的報價如果比同類產品明顯提高,需要提供衛生技術評估等循證證據。醫院作為醫療新技術最早的準入點,對推動新技術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如何把握和判斷這種技術是否適合疾病改善和推動學科建設,需要相關知識和工具來評估,循證證據將在醫院層面發揮遴選、準入、使用新技術的巨大功能[11]。同時國內循證決策意識不足和本土化衛生經濟證據缺乏是我們目前面臨的主要困難[12],行業內針對醫療器械使用的評價報告文獻不僅數量少,質量也不高。器械更新快這個特點更是讓很多新器械沒有扎實的文獻支撐,依托其他學術會議將新產品推廣出去,醫生試用后便申請引進,這對新增工作是個極大的挑戰,這時的循證工作無法依托文獻資料展開,只得依靠生產商提供的證據來作分析判斷,最好在院內開展試點工作,與之前在用的同類產品開展隨機對照研究,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及經濟性開展院內評估工作,比如我院在老年科開展兩種透明敷料固定中心靜脈導管的有效性及成本效果比較[13],將更新的產品與老產品開展臨床對照研究,兩組均采用 2014 年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靜脈治療護理技術操作規范》[14]推薦的每日觀察穿刺點及周圍皮膚的完整性,無菌透明敷料應至少每周更換 1 次,無菌紗布敷料應至少每 2 天更換 1 次,若穿刺部位發生滲液、滲血時應及時更換敷料;穿刺部位的敷料發生松動、污染等完整性受損時應立即更換。2 個月的臨床研究結果證明新產品各方面均優于老產品,兩組敷料不同效果更換次數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使用老產品的對照組敷料非按期更換的次數明顯高于使用新產品的試驗組。通過衛生經濟學評估發現新產品還具有成本效果優勢,以增量成本效果比的方法算出,型號為 1685 的新敷料與型號為 1630 的老敷料相比,每提高一次更換次數,每千導管日成本比型號 1630 降低 121 元。因此該產品于次年順利進入新增目錄;且已在我院使用的骨科的去細胞同種異體材料與神經導管對周圍神經缺損修復的臨床比較中發現,因神經缺損長度界限模糊,使得去細胞同種異體材料使用量增長過快,通過綜述研究和臨床收集病例數據信息,明確以神經缺損 12 mm 為界限,分別使用兩種高值耗材。
其次,循證的采購管理需要獲得醫院領導層的支持,循證工作需要將大量文獻資料或臨床試用報告整理整合,隨后結合醫院自身情況,總結出適合醫院發展建設的循證分析報告,這一過程需要臨床和行政科室的配合,也需平衡各利益相關方的需求,如果得不到各方支持,循證工作開展的深度有限,最終未必能達到預期效果,因此成立由院領導牽頭的循證采購工作小組,將臨床、醫務、采購、循證專家納入其中,促進推動這一工作的展開。
傳統醫用耗材新增準入管理還是采用“臨床打報告,決策者打勾”的流程,如何讓打勾這一過程更加科學,循證管理體系為耗材新增準入打開了新大門,這一體系不僅可以提高醫療質量,控制醫療費用,同時還能遴選好產品,提高采購管理效率。幾年來,我院通過開展“醫療器械循證管理沙龍”等活動的培訓,將循證理念向其他醫院同行及醫療器械相關人員科普,提高循證管理的意識,積極開展醫用耗材循證研究,從而積累更多循證證據,服務于決策。
循證證據始于醫學領域,通過全面系統地收集新增耗材的各方面證據,來判斷其是否適合醫院學科建設、滿足患者需求及對醫療保險預算的沖擊,這些證據包括供應商提交的產品證據、文獻證據,臨床使用證據,還包括結合醫院自身情況創造的產品評價證據[1]。管理人員可以根據自身及外部的具體條件對不同的證據采取不同的創證(指目前沒有文獻依據或臨床指南,通過院內開展探索性研究創造此類證據)或用證方法。下面詳細介紹我院 14 年的耗材循證管理歷程。
1 對醫用耗材循證管理的探索過程
醫用耗材是指在醫療過程中使用的消耗性醫療器械,植入性醫療器械是非常重要的一大類,植入性醫療器械采用物理或以物理為主的治療方式,偏重于局部治療或局部控制。不同于藥品,醫療器械具有品種眾多、技術復雜、跨門類、跨學科、風險級別有高有低、作用方式千差萬別、評價手段多樣的特點,不便于歸納總結,即使是不同制造商生產的同類器械,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區別。醫療器械除了需要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外,還可能有其自身技術特性,難以用行業標準規范全部安全和技術指標,因此需要充分掌握器械特點,才能判斷是否適合引入醫院使用,這也是目前管理的重點和難點[2]。2005 年,我院開始采用招標談判的方式采購植入性耗材,將治療同種疾病的耗材供應商集中召集過來,分別陳述產品的性能以及安全性和有效性,由院方判斷其中的差異性和一致性,降低因設計的差異對產品分類的影響[3]。隨后我院關注有循證證據支持的不同耗材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差異性和一致性。2009 年開始,我院探索性地將循證證據與衛生經濟學相結合,來確定談判價格:① 如果產品沒有循證證據優勢,通過競標來競價;② 如果產品有循證證據優勢,將此產品與已入院的同類產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比較,最終確定合理價格區間,進行談判。將循證評價和經濟學評價在醫用耗材定價中結合使用,通過循證評價確定哪些產品應該競標定價,哪些產品應該單列。通過經濟學評價確定單列產品的合理價格區間,醫用耗材的循證管理體系逐漸成熟[4]。我院自 2011 年開始引入基于循證的衛生技術評估的方法,結合醫院實際,形成基于循證的醫院衛生技術評估雛形。
2 耗材準入工作流程
2.1 往年耗材使用情況預調研
在開展新一年度的新增準入工作之前,耗材管理科會對科室往年申請的新增耗材使用情況進行預調研,因去年進入的產品還沒達到 1 年時間無法準確判斷,耗材管理科會關注前年申請的耗材用量與申請時的用量進行比對,如果用量差距過大,則對該產品進行調研,確認原因,同時對本次科室申請額度進行增減。為鼓勵醫院優勢學科的發展,耗材管理科特別開辟兩條綠色通道,鼓勵科室申報新技術配套所需耗材及探索類耗材,這兩項不占用科室常規申報額度。新技術配套耗材是通過研究歐盟 AdHopHTA 項目組編寫的《歐洲醫院衛生技術評估:手冊與工具包》[5]中 mini-衛生技術評估模板,結合其各項指標與我院決策者的信息需求,調整出適合我院的微型評估(mini-衛生技術評估)表單,由臨床科室完成快速醫院衛生技術評估[6]。“新增探索類醫用耗材”是指合法上市、我院未使用過、沒有充分循證醫學文獻證明其與我院在用同類耗材在有效性或安全性方面有明顯優勢的醫用耗材。該途徑不需要提供循證醫學證據,但對申請人的臨床研究能力有一定的要求,申請人須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過 2 篇以上 SCI 論文,并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每位申請人每年度限申請 1 個新項目,同時負責的項目不得超過 2 個,研究方案必須是臨床對照研究,對照組耗材必須是我院在用產品,并且僅開放申請人及 2 位主要參加人員使用權限,限時限量使用。研究年限一般為 5 年,3 年有 1 次期中考核,科室提交研究進展,最終交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審核判斷是否值得繼續開始使用該產品[7]。
2.2 院內審批流程
我院新增耗材準入審批的流程涉及臨床申請、醫學裝備處資質審核及評價、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預審、委員會審議以及院長辦公會審議 5 個環節[3, 8]。
2.2.1 臨床申請
各臨床科室主任通過院內辦公自動化系統(OA)流程申請當年所需耗材,表單內容非常細致廣泛,具體包括:耗材的基本信息、年預計采購數量、上海市最低價格、其他醫院用量、同類耗材是否停用及理由、循證及衛生經濟學證據、文獻摘要、患者疾病負擔變化、收支變化。
2.2.2 醫學裝備處資質審核及評價
在臨床科室提出申請后,醫學裝備處的二級科室耗材管理科通知廠商提交資質說明及產品基本信息,同時對提交廠商資質進行審核,資質證據主要是指證企業和產品合法性的證件。院內財務處、醫務處及醫療保險辦公室會對這些新增提出參考意見。
我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醫療器械實行按照風險程度分類管理,其中第三類是具有較高風險的醫療器械,平時所說的“高值耗材”基本都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范疇。我院申請人在提出新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申請時,必須說明該產品與在用產品相比,在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方面有何優勢,同時須提供能證明這種優勢的循征醫學證據和(或)衛生經濟學證據。
我院耗材管理科對新增耗材的循證醫學證據與衛生經濟學證據的整理分類歷經了 2 個重要階段。
第 1 階段是基于“循證醫學證據+衛生經濟學證據”階段。醫院首先設計了簡化的循證醫學證據評價標準來確認循證醫學證據等級。等級與標準的設立分為 4 個檔次:① 充分;② 較充分;③ 不充分;④ 未提供[9]。衛生經濟學證據則是通過新增耗材的預計年用量、采購單價及收費單價,同時填寫在用同類產品的信息計算而來。根據這些信息計算出醫院的年預計增加成本及年預計增加患者負擔。委員會委員參考上述“循證醫學證據+衛生經濟學證據”進行投票表決。醫學裝備處對證據等級進行評價和經濟負擔測算,該種管理方法雖然提高了新增耗材審批的科學性,但決策時需要權衡循證證據與衛生經濟學評價的二維度信息,造成一定的決策難度。
第 2 階段是在 2018 年國家醫管中心試點工作中,探索建立基于費用倍增的醫用耗材循證證據分類管理模型。基于我院耗材歷史使用量,按照新增耗材與在用耗材相比可能增加的醫療費用與可能增加的醫院收入的比值[醫療費用增量(ΔPC)/醫院收入增量(ΔHP)]的正負方向及絕對值大小,對新增耗材需要提供的循證證據標準進行分類。對能提供出相應標準證據的新增耗材給予推薦,否則不推薦。對于使用量與金額過大的耗材以及同類產品缺少循證證據的耗材,其循證證據的分類標準作適當調整。相關證據標準要求如圖 1 所示。第Ⅰ象限中:對 ΔPC/ΔHP 在(0,21]、(21,60]、(60,100]、>100 的新增耗材分別要求其至少提供臨床單臂研究等級證據、臨床對照研究等級證據、大樣本隨機對照試驗或基于隨機對照試驗的 meta 分析證據、本土衛生技術評估/衛生經濟學/指南強支持。ΔPC/ΔHP 落在第Ⅱ象限中,除非有衛生經濟學證據,否則不推薦;ΔPC/ΔHP 落在第Ⅲ、Ⅳ象限中,無需證據直接推薦。

ΔPC:醫療費用增量;ΔHP:醫院收入增量
2.2.3 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預審
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在耗材管理科推薦的意見上進行修正和審議。預審結束后將預審結論及理由于委員會開會前至少 1 周發送給申請人、申請部門的負責人及委員會全體委員,申請部門的負責人可在委員會開會時向委員會陳述并補充證據。新增耗材準入結果顯示,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推薦意見與醫用耗材管理科推薦意見存在較大的相關性。
2.2.4 委員會審議
由委員會對耗材采購的推薦意見進行投票審議,最終作出是否采購的抉擇。證據評價等級對委員的投票具有一定的影響,2013 年—2016 年基于“循證醫學證據+衛生經濟學證據”評價中等級為“充分”的票選通過率為 87.1%。2018 年基于“費用倍增理論”醫學裝備評審評價小組“推薦”項目與委員會決議完全一致,是歷年相關一致性最高的一次。見表 1。

2.2.5 院長辦公會審議
院領導從醫院戰略發展層面進一步考慮新增耗材對醫院未來發展的意義,特別是新技術配套所需耗材及探索類耗材,作出最終決策。
3 討論
循證證據管理理論可以提高醫院的服務效能和合理控制成本,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文件中也多次提到利用循證的方法對醫療技術、藥品及醫療器械的合理使用進行管理,促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的科學性[10]。新進入上海市場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的報價如果比同類產品明顯提高,需要提供衛生技術評估等循證證據。醫院作為醫療新技術最早的準入點,對推動新技術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如何把握和判斷這種技術是否適合疾病改善和推動學科建設,需要相關知識和工具來評估,循證證據將在醫院層面發揮遴選、準入、使用新技術的巨大功能[11]。同時國內循證決策意識不足和本土化衛生經濟證據缺乏是我們目前面臨的主要困難[12],行業內針對醫療器械使用的評價報告文獻不僅數量少,質量也不高。器械更新快這個特點更是讓很多新器械沒有扎實的文獻支撐,依托其他學術會議將新產品推廣出去,醫生試用后便申請引進,這對新增工作是個極大的挑戰,這時的循證工作無法依托文獻資料展開,只得依靠生產商提供的證據來作分析判斷,最好在院內開展試點工作,與之前在用的同類產品開展隨機對照研究,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及經濟性開展院內評估工作,比如我院在老年科開展兩種透明敷料固定中心靜脈導管的有效性及成本效果比較[13],將更新的產品與老產品開展臨床對照研究,兩組均采用 2014 年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靜脈治療護理技術操作規范》[14]推薦的每日觀察穿刺點及周圍皮膚的完整性,無菌透明敷料應至少每周更換 1 次,無菌紗布敷料應至少每 2 天更換 1 次,若穿刺部位發生滲液、滲血時應及時更換敷料;穿刺部位的敷料發生松動、污染等完整性受損時應立即更換。2 個月的臨床研究結果證明新產品各方面均優于老產品,兩組敷料不同效果更換次數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使用老產品的對照組敷料非按期更換的次數明顯高于使用新產品的試驗組。通過衛生經濟學評估發現新產品還具有成本效果優勢,以增量成本效果比的方法算出,型號為 1685 的新敷料與型號為 1630 的老敷料相比,每提高一次更換次數,每千導管日成本比型號 1630 降低 121 元。因此該產品于次年順利進入新增目錄;且已在我院使用的骨科的去細胞同種異體材料與神經導管對周圍神經缺損修復的臨床比較中發現,因神經缺損長度界限模糊,使得去細胞同種異體材料使用量增長過快,通過綜述研究和臨床收集病例數據信息,明確以神經缺損 12 mm 為界限,分別使用兩種高值耗材。
其次,循證的采購管理需要獲得醫院領導層的支持,循證工作需要將大量文獻資料或臨床試用報告整理整合,隨后結合醫院自身情況,總結出適合醫院發展建設的循證分析報告,這一過程需要臨床和行政科室的配合,也需平衡各利益相關方的需求,如果得不到各方支持,循證工作開展的深度有限,最終未必能達到預期效果,因此成立由院領導牽頭的循證采購工作小組,將臨床、醫務、采購、循證專家納入其中,促進推動這一工作的展開。
傳統醫用耗材新增準入管理還是采用“臨床打報告,決策者打勾”的流程,如何讓打勾這一過程更加科學,循證管理體系為耗材新增準入打開了新大門,這一體系不僅可以提高醫療質量,控制醫療費用,同時還能遴選好產品,提高采購管理效率。幾年來,我院通過開展“醫療器械循證管理沙龍”等活動的培訓,將循證理念向其他醫院同行及醫療器械相關人員科普,提高循證管理的意識,積極開展醫用耗材循證研究,從而積累更多循證證據,服務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