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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E要求明確說明相關的背景、人群、干預措施和對照,同時要求不論研究結果能否形成證據,均需詳述所有重要結果。對某一特定管理問題,人群、干預措施及結果應在不同研究間足夠類似,才能認為得到相似的效應量合乎情理。指南制定者在收集證據前應先詳細說明各結局的相對重要性,同樣地,證據總結完成時也需要詳細說明這一點。考慮到替代結局的重要性,對采用替代指標描述且對患者很重要的結局,作者應評估其重要性,并進而降低這種間接結果的證據質量等級。

引用本文: Gordon H. Guyatt,Andrew D. Oxman,Regina Kunz,David Atkins,Jan Brozek,Gunn Vist,Philip Alderson,Paul Glasziou,Yngve FalckYtter,Holger J. Schnemann,代表GRADE工作組. GRADE 指南:Ⅱ. 構建問題、確定重要結果△.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1, 11(4): 446-450. doi: 10.7507/1672-2531.20110077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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