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梁有道, 拜爭剛, 南釗君, 李慧菊. 循證實踐理念和方法在中國教育領域的應用研究.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9, 19(2): 225-231. doi: 10.7507/1672-2531.201807128 復制
隨著 20 世紀末循證醫學的興起,循證思想迅速滲透到醫學以外的各個領域:大到政府部門的決策管理,小到居民社區的公益服務,從司法矯正到企業部門監督,從技師培訓到養老模式構建,一場規模龐大、影響深遠的循證實踐運動如火如荼、席卷全球。循證教育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它主張教育必須基于嚴格的科學證據,要求教師在教授過程中將專業智慧與最佳、有效的教學證據結合起來進行教學決策[1]。循證教育和有效教學、教育評估、教育公平、教育政策制定等議題緊密聯系,得到了英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的支持和推崇[2]。1996 年,劍橋大學 David Hargreaves 教授[3]在年度教師培訓機構講座上發布了題為《教學作為基于研究專業的可能性和前景》的研究,首次提出了“循證教育”這一概念。2002 年,美國頒布《2001 有教無類法案》[4],從中小學著手推動開展“基于科學的教育改革”,是美國開展循證教育的開始[5]。隨后,荷蘭等國的教育研究機構又針對“在教育過程中將專業智慧與最佳、有效的經驗證據整合起來進行決策”一理念進行深入拓展[6]。經過多年的發展,關于循證教育實踐,已有十分明確的證據分級標準和實施步驟,相關專家聯合撰寫了大量指導文獻,包括指南、手冊以及成熟的系統評價,并收錄在教育學數據庫中,可供研究者和決策者參考。現影響力較大的大型循證教育數據庫有 Campbell 協作網、有效教學策略網(What Works Clearinghouse,WWC)、教育資源信息中心(ERIC)等。
循證教育屬于新生的學科方法,在我國尤為如此。從研究者、地域分布、時間跨度、研究類型等方面來看我國循證教育工作發展到何種程度,是否將對照試驗、meta 分析等方法運用到教學證據產生和教育決策制定中,是否培養出了初步的“證據文化(culture of evidence)”等,均需我們對國內公開發表循證教育的研究進行分析得出答案。
1 方法
1.1 納入與排除標準
1.1.1 納入標準
所有關于在教育領域內實施循證實踐的文獻,包括原始研究和二次研究等。
1.1.2 排除標準
傳統醫學教育文獻、重復發表、會議通知、個人觀點、專家意見及評論。
1.2 文獻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 WanFang Data 和 CNKI 數據庫,搜集有關循證教育的文獻,檢索時限均為建庫至 2017 年 12 月。檢索主題詞為:循證教育、知證教育。文獻分類目錄設置為社會科學Ⅰ輯、社會科學Ⅱ輯。文獻語種為中文。
1.3 文獻篩選與資料提取
由 2 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并交叉核對。如有分歧,則通過討論或與第三方協商解決。文獻篩選時首先閱讀文題,在排除明顯不相關的文獻后,進一步閱讀摘要和全文以確定是否納入。采用預先制定的信息提取表提取資料,資料提取內容包括:作者(研究者/實踐者/決策者)、地區、作者單位、發表時間、刊名、關鍵詞、有無基金支持、政府是否支持、研究類型(原始研究/二次研究/綜述)、研究問題(研究對象、地區等)、研究方法、研究目的或意義、理論框架(僅綜述提取此項信息)、數據分析方法(僅原始研究、二次研究提取此項信息)、研究結果、影響因素、局限性和前景分析。
1.4 統計分析
對納入的相關文獻提取關鍵詞詞頻、作者發文數、核心期刊和核心研究單位,應用 Tableau 軟件對研究地域進行可視化分析;對核心關鍵詞構建共詞矩陣,使用 Ucinet 軟件繪制可視化網絡圖。
2 結果
2.1 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
初檢共獲得相關文獻 1 209 篇,經逐層篩選,最終納入文獻 54 篇。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見圖 1。

2.2 文獻發表數量和時間
我國第一篇循證教育文獻發表于 2002 年,題為《廣州教育綜合實力循證分析》[7]。該文中提到利用循證方法分析廣東省綜合教育實力,但該文章尚未涉及具體的學科專業和教學方法,屬綜述類文獻。從 2002 年到 2009 年,循證教育文獻數量偏低,年發表數不足 1 篇。自 2010 年開始,循證教育文獻的年發表數量逐年上升。見圖 2。

2.3 研究領域
現有循證教育研究主題可分為七個項目:中小學教育、高校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方法概述、教育政策決策及其他(圖 3)。其中教育方法概述類文章所占比例超過 1/3。值得一提的是,為罹受身體殘疾或心理障礙的青少年兒童專門制定的特殊教育近年來成為了循證教育方法嶄露頭角的新興領域,如運用評價量表評價檢索獲得的文獻,為聽障兒童探尋康復訓練的最佳途徑[8],及針對自閉癥兒童的教育康復引入美國的循證實踐案例[9]等。其他如中小學領域中回顧近年來關于教育改革中的調查研究,分析中小學生對音樂課的興趣變化[10]等。

2.4 研究人員、文獻類型和研究機構
從研究者身份和研究機構兩大因素來看,大學教師占到研究者總數的近 90%,高等教育院校在所有研究機構中所占份額也是絕大多數。反觀中小學等基礎教育單位,肩負基礎教育的教學工作,應更加注重教學管理方法制定和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全面發展,但關于循證教育方法的研究數量卻十分有限,和發達國家形成了鮮明對比。
從已發表的文獻類型來看,循證教育綜述占到文獻總數的絕大部分(45 篇),相比之下,原始研究(5 篇)、二次研究(4 篇)的文獻數量捉襟見肘(圖 4)。綜述類文章內容集中探討歐美國家循證實踐帶來的啟示及循證方法用于找尋最佳教育證據可行性,如《美國高校循證項目分析對當代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啟示》[11]、《現代治理視域下教育政策“三段 N 維”循證評價模型建構》[12]等。

2.5 基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情況
縱向比較 2002~2017 年循證教育研究的資金支持情況,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循證教育研究項目得到了教育類基金的支持(圖 5)。聯系近年發表文章類型來看,3 篇循證教育的一次研究均為基金支持項目,其中有 2 篇文獻發表于基金支持力度最大的 2014 年。2016 年前獲得的基金類型多以校級課題基金和省、市級科研項目為主。2016~2017 年獲得國家級社會科學基金支持的研究達到了 7 篇。

共有 19 項研究具有政府支持背景,占到總數的 50%。2014 年起,循證教育研究得到了較好的發展機會,其后發表的 35 篇文獻中超過半數明確得到政府教育部門支持(圖 6)。發表于 2017 年 9 月的《循證實踐:特殊體育實踐發展的新范式》[13]一文更是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資助。對“遵循證據、實事求是”為核心內涵的循證教育的重視,體現了政府教育部門將教育全面現代化和提高教育決策科學性作為教育長效發展目標的決心。

2.6 研究地域分布
通過對研究地域分布的分析能夠清楚地看到,循證教育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經濟發達地區及作為全國教育中心的京津地區。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四川等 17 個省(市)均發表過循證教育相關研究。其中,廣東和北京分別以 10 篇的研究數量領先。與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國廣大西北部地區仍然是循證教育的“盲區死角”,發表文獻數量為 0(圖 7)。

2.7 關鍵詞共詞分析
對 54 篇文獻關鍵詞進行共詞分析研究,發現“循證教育學”、“循證實踐”、“循證教育”、“特殊教育”、“美國”等詞匯處在了共詞矩陣的中心位置(圖 8)。前文已經提到,現階段循證教育文獻研究仍以綜述為主,文獻關鍵詞不可避免地重復提及“循證教育”和“循證實踐”這一類籠統概括性詞匯。而令人欣喜地是,“特殊教育”一詞作為高頻詞匯躍入眼簾,讓我們看到了該領域作為循證教育推廣突破口的可能性。

3 討論
3.1 我國循證教育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發展現狀
循證教育研究在我國仍處于萌芽階段,并具有良好的發展趨勢。本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國內循證教育研究仍是由高校研究者作為主力牽頭進行,高校發表研究占總量的 85%。但作為循證教育理想的“孵化場所”,我國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機構等基礎教育單位具有廣泛的證據采集和應用空間,應當在今后成為循證教育發展的主陣地。2015 年以來,有明確基金支持的研究項目超過七成,不難看出,有力的學術和資金支持讓研究者們能夠放開手腳進行原始研究。相較研究成本低但實質內容貧乏的綜述,更多具有證據建立意義的原始教育研究今后有望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而以教育部、地方教育委員會和教育局為代表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對循證教育研究方法的重視和支持,對循證教育在我國的發展至關重要。此外,由于社會發展和研究水平差異,導致我國循證教育事業發展在地域上存在嚴重失衡現象,僅有 17 個省市地區發表過循證教育研究,且以沿海地區和津京冀地區為主。
3.1.2 循證教育研究發展的局限性和主要問題
3.1.2.1 研究數量盡管逐年增長,但仍然偏少
從 2002 年到 2017 年,循證教育文章發表數量不斷上升,但每年發表數最多不超過 11 篇。
3.1.2.2 研究內容局限于方法推廣和介紹
循證教育研究的方法學綜述超過八成,實踐研究不足 5 篇,總體來看循證教育理論和實踐存在脫節,在循證理念成功引入國內后,循證教育證據的產生和實踐轉化是決定循證教育在我國長遠發展的關鍵環節。
3.1.2.3 循證理念和方法尚未被教育管理者和決策者接受
關于循證教育,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均在本世紀初甚至更早時間已將“遵循循證理念制定教育政策”寫入政府發展計劃和教育法案,并由政府帶頭實施貫徹。故循證教育理念的推廣和廣泛應用在根本上需要決策者重視和首肯。
3.1.2.4 未能建立起良好的資源信息交流分享平臺
在國外循證醫學和循證社科領域,循證科學的協作網均較早建立,對循證科學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故在循證教育方法的起步階段,建立類似協作交流機構能夠起到十分關鍵的指導和溝通作用。
3.2 對循證教育的幾點建議
3.2.1 循證教育的具體化:合作讓方法綜述走向證據研究
循證教育并不是僅包含教育方法策略的“空中樓閣”,而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教育和醫學的對象都是人,就教育而言,其本質是引導學生實現和擴大自身發展的可能性,讓學生充分展現其自由性、開放性和創造性。教師作為施教者,僅憑個人經驗難以達到上述要求[14]。本研究結果顯示本土循證教育研究近九成為高校研究者開展完成,而中小學教師和教育部門的參與度十分有限。教育工作者們應該認識到,循證教育的繁榮需要研究者、一線教育從業者、教育管理者以及學生的共同交流與合作。研究者掌握著先進的理論知識觀點;而位于一線教育崗位的教育工作者,如中小學教師等則是教育實踐的帶頭人群;教育管理者是政策的制定者,決定了教育規劃發展方向與路線;學生作為教育的最關鍵一環,他們的聲音應該被更廣泛地理解和重視。只有建立“研究者?從業者?管理者?學生”為構成環節的合作體系,打破“各自為戰”、“孤芳自賞”的現狀,才能讓循證教育理念深入到教育實踐當中。
3.2.2 循證教育的多元化:不只是普通教育
目前循證教育研究以高等院校為主,而實踐板塊則是以基礎教育單位作為施展的舞臺。相較之下,循證教育在特殊教育領域獲得了更多大放異彩的機會。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揮他們的潛能,使他們增長知識、獲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15]。學生們往往因為不同的心理或生理障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知和自理能力喪失。作為社會特殊群體需要關愛,而幫助他們拾回自信、重返社會的最好方法便是接受教育。循證教育模式追求數量化、準確性、可比較、可驗證、可推廣的特色契合了特殊教育發展的需要。美國于 2001 年頒布的《一個孩子都不能少》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提出更加精細化的教育研究同樣適用于我國特殊教育領域。
特殊教育不僅需要教育學知識,還要結合醫學、心理學、社會學在內的多項學科知識。2016~2017 年,特殊教育領域的循證研究占比超過總數的 50%,達 10 篇之多,其中半數明確得到國家級社科基金的重點支持。未來應注重醫教結合,循證醫學在證據尋找、證據評價、證據調整應用以及結果評價等流程方面與循證教育存在可借鑒性,可將已有的健康證據同特殊教育證據進行交互,在循證醫學和循證教育之間實現高效合作。
3.2.3 循證教育的均衡化:加強地域交流合作
從全國來看,循證教育研究主要研究仍集中于政治、經濟發達地區。而我國西北部地區的循證項目卻始終難以開展,甚至無據可循、無法可依,處于完全停滯的狀態。本研究結果顯示,包括山西、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地區研究發表數仍為零。這固然和地理因素造成的經濟水平落后有關,然而就研究而言,循證理念和方法未能廣泛傳播乃至深入人心才是根本問題。故在這方面不能盲目照搬國外經驗,而應該結合自身國情,向循證醫學發展模式取經,考慮到循證醫學在這些地方是否已被接受,而后循序漸進地引入循證社會實踐方法。應當優先在西北地區建立具有帶頭和指導作用的循證教育方法研究中心,讓理論和知識的轉化走在前面。同時,應加強地域交流與合作,南北方地區應該加強關于循證實踐方法交流和經驗分享,將先進決策理念、工作方法以及成熟的證據分享給更多亟待“零突破”的欠發達地區,讓循證教育的發展更加均衡化,讓已有證據接受不同環境和背景下的挑戰和評價,不斷完善。西北地區除了作為學習者和交流者外,還應當大力發展基層教育建設,盡快抹平自身教育差距,讓理論和實踐步調一致。
3.3 結語
我們通過對目前國內循證理念在教育領域的應用現狀分析,發現由于起步較晚、國內基礎薄弱、缺乏交流合作等因素,循證教育研究的發展受到制約,但從長遠來看,我國正處于社會高速發展的轉型期,教育事業需要制定更高的要求和標準來應對更加復雜多樣的教育難題。循證科學方法響應了國家關于教育科學化、人性化、信息化的號召,能夠為新時代的教育改革創新做出貢獻。循證科學方法在教育領域的普及和應用離不開各級教育單位和廣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在研究者、實踐者、管理者的通力合作下,建立完善的循證方法學體系,讓教育證據和實踐的結合更加緊密。我們相信,隨著循證理念在教育領域的深化,循證教育工作將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為中國教育的發展貢獻力量。
隨著 20 世紀末循證醫學的興起,循證思想迅速滲透到醫學以外的各個領域:大到政府部門的決策管理,小到居民社區的公益服務,從司法矯正到企業部門監督,從技師培訓到養老模式構建,一場規模龐大、影響深遠的循證實踐運動如火如荼、席卷全球。循證教育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它主張教育必須基于嚴格的科學證據,要求教師在教授過程中將專業智慧與最佳、有效的教學證據結合起來進行教學決策[1]。循證教育和有效教學、教育評估、教育公平、教育政策制定等議題緊密聯系,得到了英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的支持和推崇[2]。1996 年,劍橋大學 David Hargreaves 教授[3]在年度教師培訓機構講座上發布了題為《教學作為基于研究專業的可能性和前景》的研究,首次提出了“循證教育”這一概念。2002 年,美國頒布《2001 有教無類法案》[4],從中小學著手推動開展“基于科學的教育改革”,是美國開展循證教育的開始[5]。隨后,荷蘭等國的教育研究機構又針對“在教育過程中將專業智慧與最佳、有效的經驗證據整合起來進行決策”一理念進行深入拓展[6]。經過多年的發展,關于循證教育實踐,已有十分明確的證據分級標準和實施步驟,相關專家聯合撰寫了大量指導文獻,包括指南、手冊以及成熟的系統評價,并收錄在教育學數據庫中,可供研究者和決策者參考。現影響力較大的大型循證教育數據庫有 Campbell 協作網、有效教學策略網(What Works Clearinghouse,WWC)、教育資源信息中心(ERIC)等。
循證教育屬于新生的學科方法,在我國尤為如此。從研究者、地域分布、時間跨度、研究類型等方面來看我國循證教育工作發展到何種程度,是否將對照試驗、meta 分析等方法運用到教學證據產生和教育決策制定中,是否培養出了初步的“證據文化(culture of evidence)”等,均需我們對國內公開發表循證教育的研究進行分析得出答案。
1 方法
1.1 納入與排除標準
1.1.1 納入標準
所有關于在教育領域內實施循證實踐的文獻,包括原始研究和二次研究等。
1.1.2 排除標準
傳統醫學教育文獻、重復發表、會議通知、個人觀點、專家意見及評論。
1.2 文獻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 WanFang Data 和 CNKI 數據庫,搜集有關循證教育的文獻,檢索時限均為建庫至 2017 年 12 月。檢索主題詞為:循證教育、知證教育。文獻分類目錄設置為社會科學Ⅰ輯、社會科學Ⅱ輯。文獻語種為中文。
1.3 文獻篩選與資料提取
由 2 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并交叉核對。如有分歧,則通過討論或與第三方協商解決。文獻篩選時首先閱讀文題,在排除明顯不相關的文獻后,進一步閱讀摘要和全文以確定是否納入。采用預先制定的信息提取表提取資料,資料提取內容包括:作者(研究者/實踐者/決策者)、地區、作者單位、發表時間、刊名、關鍵詞、有無基金支持、政府是否支持、研究類型(原始研究/二次研究/綜述)、研究問題(研究對象、地區等)、研究方法、研究目的或意義、理論框架(僅綜述提取此項信息)、數據分析方法(僅原始研究、二次研究提取此項信息)、研究結果、影響因素、局限性和前景分析。
1.4 統計分析
對納入的相關文獻提取關鍵詞詞頻、作者發文數、核心期刊和核心研究單位,應用 Tableau 軟件對研究地域進行可視化分析;對核心關鍵詞構建共詞矩陣,使用 Ucinet 軟件繪制可視化網絡圖。
2 結果
2.1 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
初檢共獲得相關文獻 1 209 篇,經逐層篩選,最終納入文獻 54 篇。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見圖 1。

2.2 文獻發表數量和時間
我國第一篇循證教育文獻發表于 2002 年,題為《廣州教育綜合實力循證分析》[7]。該文中提到利用循證方法分析廣東省綜合教育實力,但該文章尚未涉及具體的學科專業和教學方法,屬綜述類文獻。從 2002 年到 2009 年,循證教育文獻數量偏低,年發表數不足 1 篇。自 2010 年開始,循證教育文獻的年發表數量逐年上升。見圖 2。

2.3 研究領域
現有循證教育研究主題可分為七個項目:中小學教育、高校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方法概述、教育政策決策及其他(圖 3)。其中教育方法概述類文章所占比例超過 1/3。值得一提的是,為罹受身體殘疾或心理障礙的青少年兒童專門制定的特殊教育近年來成為了循證教育方法嶄露頭角的新興領域,如運用評價量表評價檢索獲得的文獻,為聽障兒童探尋康復訓練的最佳途徑[8],及針對自閉癥兒童的教育康復引入美國的循證實踐案例[9]等。其他如中小學領域中回顧近年來關于教育改革中的調查研究,分析中小學生對音樂課的興趣變化[10]等。

2.4 研究人員、文獻類型和研究機構
從研究者身份和研究機構兩大因素來看,大學教師占到研究者總數的近 90%,高等教育院校在所有研究機構中所占份額也是絕大多數。反觀中小學等基礎教育單位,肩負基礎教育的教學工作,應更加注重教學管理方法制定和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全面發展,但關于循證教育方法的研究數量卻十分有限,和發達國家形成了鮮明對比。
從已發表的文獻類型來看,循證教育綜述占到文獻總數的絕大部分(45 篇),相比之下,原始研究(5 篇)、二次研究(4 篇)的文獻數量捉襟見肘(圖 4)。綜述類文章內容集中探討歐美國家循證實踐帶來的啟示及循證方法用于找尋最佳教育證據可行性,如《美國高校循證項目分析對當代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啟示》[11]、《現代治理視域下教育政策“三段 N 維”循證評價模型建構》[12]等。

2.5 基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情況
縱向比較 2002~2017 年循證教育研究的資金支持情況,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循證教育研究項目得到了教育類基金的支持(圖 5)。聯系近年發表文章類型來看,3 篇循證教育的一次研究均為基金支持項目,其中有 2 篇文獻發表于基金支持力度最大的 2014 年。2016 年前獲得的基金類型多以校級課題基金和省、市級科研項目為主。2016~2017 年獲得國家級社會科學基金支持的研究達到了 7 篇。

共有 19 項研究具有政府支持背景,占到總數的 50%。2014 年起,循證教育研究得到了較好的發展機會,其后發表的 35 篇文獻中超過半數明確得到政府教育部門支持(圖 6)。發表于 2017 年 9 月的《循證實踐:特殊體育實踐發展的新范式》[13]一文更是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資助。對“遵循證據、實事求是”為核心內涵的循證教育的重視,體現了政府教育部門將教育全面現代化和提高教育決策科學性作為教育長效發展目標的決心。

2.6 研究地域分布
通過對研究地域分布的分析能夠清楚地看到,循證教育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經濟發達地區及作為全國教育中心的京津地區。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四川等 17 個省(市)均發表過循證教育相關研究。其中,廣東和北京分別以 10 篇的研究數量領先。與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國廣大西北部地區仍然是循證教育的“盲區死角”,發表文獻數量為 0(圖 7)。

2.7 關鍵詞共詞分析
對 54 篇文獻關鍵詞進行共詞分析研究,發現“循證教育學”、“循證實踐”、“循證教育”、“特殊教育”、“美國”等詞匯處在了共詞矩陣的中心位置(圖 8)。前文已經提到,現階段循證教育文獻研究仍以綜述為主,文獻關鍵詞不可避免地重復提及“循證教育”和“循證實踐”這一類籠統概括性詞匯。而令人欣喜地是,“特殊教育”一詞作為高頻詞匯躍入眼簾,讓我們看到了該領域作為循證教育推廣突破口的可能性。

3 討論
3.1 我國循證教育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發展現狀
循證教育研究在我國仍處于萌芽階段,并具有良好的發展趨勢。本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國內循證教育研究仍是由高校研究者作為主力牽頭進行,高校發表研究占總量的 85%。但作為循證教育理想的“孵化場所”,我國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機構等基礎教育單位具有廣泛的證據采集和應用空間,應當在今后成為循證教育發展的主陣地。2015 年以來,有明確基金支持的研究項目超過七成,不難看出,有力的學術和資金支持讓研究者們能夠放開手腳進行原始研究。相較研究成本低但實質內容貧乏的綜述,更多具有證據建立意義的原始教育研究今后有望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而以教育部、地方教育委員會和教育局為代表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對循證教育研究方法的重視和支持,對循證教育在我國的發展至關重要。此外,由于社會發展和研究水平差異,導致我國循證教育事業發展在地域上存在嚴重失衡現象,僅有 17 個省市地區發表過循證教育研究,且以沿海地區和津京冀地區為主。
3.1.2 循證教育研究發展的局限性和主要問題
3.1.2.1 研究數量盡管逐年增長,但仍然偏少
從 2002 年到 2017 年,循證教育文章發表數量不斷上升,但每年發表數最多不超過 11 篇。
3.1.2.2 研究內容局限于方法推廣和介紹
循證教育研究的方法學綜述超過八成,實踐研究不足 5 篇,總體來看循證教育理論和實踐存在脫節,在循證理念成功引入國內后,循證教育證據的產生和實踐轉化是決定循證教育在我國長遠發展的關鍵環節。
3.1.2.3 循證理念和方法尚未被教育管理者和決策者接受
關于循證教育,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均在本世紀初甚至更早時間已將“遵循循證理念制定教育政策”寫入政府發展計劃和教育法案,并由政府帶頭實施貫徹。故循證教育理念的推廣和廣泛應用在根本上需要決策者重視和首肯。
3.1.2.4 未能建立起良好的資源信息交流分享平臺
在國外循證醫學和循證社科領域,循證科學的協作網均較早建立,對循證科學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故在循證教育方法的起步階段,建立類似協作交流機構能夠起到十分關鍵的指導和溝通作用。
3.2 對循證教育的幾點建議
3.2.1 循證教育的具體化:合作讓方法綜述走向證據研究
循證教育并不是僅包含教育方法策略的“空中樓閣”,而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教育和醫學的對象都是人,就教育而言,其本質是引導學生實現和擴大自身發展的可能性,讓學生充分展現其自由性、開放性和創造性。教師作為施教者,僅憑個人經驗難以達到上述要求[14]。本研究結果顯示本土循證教育研究近九成為高校研究者開展完成,而中小學教師和教育部門的參與度十分有限。教育工作者們應該認識到,循證教育的繁榮需要研究者、一線教育從業者、教育管理者以及學生的共同交流與合作。研究者掌握著先進的理論知識觀點;而位于一線教育崗位的教育工作者,如中小學教師等則是教育實踐的帶頭人群;教育管理者是政策的制定者,決定了教育規劃發展方向與路線;學生作為教育的最關鍵一環,他們的聲音應該被更廣泛地理解和重視。只有建立“研究者?從業者?管理者?學生”為構成環節的合作體系,打破“各自為戰”、“孤芳自賞”的現狀,才能讓循證教育理念深入到教育實踐當中。
3.2.2 循證教育的多元化:不只是普通教育
目前循證教育研究以高等院校為主,而實踐板塊則是以基礎教育單位作為施展的舞臺。相較之下,循證教育在特殊教育領域獲得了更多大放異彩的機會。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揮他們的潛能,使他們增長知識、獲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15]。學生們往往因為不同的心理或生理障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知和自理能力喪失。作為社會特殊群體需要關愛,而幫助他們拾回自信、重返社會的最好方法便是接受教育。循證教育模式追求數量化、準確性、可比較、可驗證、可推廣的特色契合了特殊教育發展的需要。美國于 2001 年頒布的《一個孩子都不能少》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提出更加精細化的教育研究同樣適用于我國特殊教育領域。
特殊教育不僅需要教育學知識,還要結合醫學、心理學、社會學在內的多項學科知識。2016~2017 年,特殊教育領域的循證研究占比超過總數的 50%,達 10 篇之多,其中半數明確得到國家級社科基金的重點支持。未來應注重醫教結合,循證醫學在證據尋找、證據評價、證據調整應用以及結果評價等流程方面與循證教育存在可借鑒性,可將已有的健康證據同特殊教育證據進行交互,在循證醫學和循證教育之間實現高效合作。
3.2.3 循證教育的均衡化:加強地域交流合作
從全國來看,循證教育研究主要研究仍集中于政治、經濟發達地區。而我國西北部地區的循證項目卻始終難以開展,甚至無據可循、無法可依,處于完全停滯的狀態。本研究結果顯示,包括山西、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地區研究發表數仍為零。這固然和地理因素造成的經濟水平落后有關,然而就研究而言,循證理念和方法未能廣泛傳播乃至深入人心才是根本問題。故在這方面不能盲目照搬國外經驗,而應該結合自身國情,向循證醫學發展模式取經,考慮到循證醫學在這些地方是否已被接受,而后循序漸進地引入循證社會實踐方法。應當優先在西北地區建立具有帶頭和指導作用的循證教育方法研究中心,讓理論和知識的轉化走在前面。同時,應加強地域交流與合作,南北方地區應該加強關于循證實踐方法交流和經驗分享,將先進決策理念、工作方法以及成熟的證據分享給更多亟待“零突破”的欠發達地區,讓循證教育的發展更加均衡化,讓已有證據接受不同環境和背景下的挑戰和評價,不斷完善。西北地區除了作為學習者和交流者外,還應當大力發展基層教育建設,盡快抹平自身教育差距,讓理論和實踐步調一致。
3.3 結語
我們通過對目前國內循證理念在教育領域的應用現狀分析,發現由于起步較晚、國內基礎薄弱、缺乏交流合作等因素,循證教育研究的發展受到制約,但從長遠來看,我國正處于社會高速發展的轉型期,教育事業需要制定更高的要求和標準來應對更加復雜多樣的教育難題。循證科學方法響應了國家關于教育科學化、人性化、信息化的號召,能夠為新時代的教育改革創新做出貢獻。循證科學方法在教育領域的普及和應用離不開各級教育單位和廣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在研究者、實踐者、管理者的通力合作下,建立完善的循證方法學體系,讓教育證據和實踐的結合更加緊密。我們相信,隨著循證理念在教育領域的深化,循證教育工作將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為中國教育的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