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 1,2,3,4 , 蔣璐燦 1,2,3,4 , 曾力楠 1,2,3 , 張揚 1,2,3 , 歸舸 1,2,3,4 , 張伶俐 1,2,3
  • 1.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藥學部(成都 610041);
  • 2.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循證藥學中心(成都 610041);
  • 3. 出生缺陷與相關婦兒疾病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成都 610041);
  • 4. 四川大學華西藥學院(成都 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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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循證構建 WHO 基本藥物可及性決議執行情況追蹤評估指標體系,為追蹤評估決議執行具體情況提供方法學支撐,進一步推動和完善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建設。同時也為調查評估其他公共衛生領域決議執行情況提供方法學參考。方法 組建多學科團隊,通過前期系統評價初擬指標,采用德爾菲專家咨詢法進行指標篩選,初步建立指標體系;采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各指標權重。結果 經過兩輪專家咨詢,建立了可用于評估 WHO 基本藥物可及性決議執行措施和結果的指標體系,其中決議執行措施指標 9 個,決議執行結果指標包括 4 個一級指標、13 個二級指標和 36 個三級指標。每個指標均依據重要程度獲得了權重。結論 本研究初步建立了基本藥物可及性決議執行情況的評估指標,但尚需通過實證調研,進一步驗證該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引用本文: 林茂, 蔣璐燦, 曾力楠, 張揚, 歸舸, 張伶俐. WHO 基本藥物可及性的決議執行情況追蹤評估體系的建立.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9, 19(10): 1145-1150. doi: 10.7507/1672-2531.201902090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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