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司文騰, 張華果, 王愛國, 孫宜保, 白玉. 頸椎動態穩定器聯合Cage融合治療雙節段頸椎間盤突出癥的臨床研究.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14, 28(1): 60-63. doi: 10.7507/1002-1892.20140014 復制
經前路頸椎間盤切除內固定融合術治療頸椎間盤突出癥應用廣泛。對于雙節段病變患者,病變節段均采用融合術將影響頸椎運動功能,并導致鄰近椎間盤的繼發性退變。目前,對于頸椎間盤突出癥的治療由融合術向非融合術過渡,尤其是人工椎間盤非融合術的使用臨床報道較多,效果良好,但也存在假體松動、翻修等并發癥[1-4]。融合術和非融合術各有其優缺點,采用融合和非融合手術聯合治療頸椎病在理論上可綜合兩者優勢,減少缺點。2009年9月-2011年6月,我們應用頸椎動態穩定器(dynamic cervical implant,DCI)非融合術與Cage融合術聯合治療雙節段頸椎 間 盤突出癥16例,取得了良好臨床療效。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患者選擇標準
納入標準:年齡18~65歲;具有頸椎病的主要癥狀、影像學典型表現,診斷明確;不適合保守治療者;C3~7中有兩節段頸椎間盤退變并壓迫神經或脊髓;符合經前路減壓適應證。排除標準:頸椎重度不穩定者;有椎體骨折和/或椎體腫瘤者;嚴重骨質疏松者;有自主融合節段者;椎體后緣嚴重鈣化者;頸椎骨性椎管狹窄者;其他系統合并嚴重疾病或金屬過敏癥患者。共16例患者符合選擇標準納入研究。
1.2 一般資料
本組男10例,女6例;年齡37~64歲,平均44.1歲。病程2~8年,平均5.1年。其中脊髓型頸椎病8例,神經根型頸椎病5例,混合型(脊髓型和神經根型)3例。臨床表現:脊髓型頸椎病為四肢麻木、肌力下降、行走不穩、精細活動減低,體征表現為傳導束的損害;神經根型頸椎病主要為單側或雙側上肢持續性放射性疼痛,局部皮膚感覺減退,一側肢體相應神經支配區肌力減退。16例均經嚴格保守治療3個月癥狀無明顯緩解,未出現明顯肌肉萎縮或肌無力。術前患者均常規行頸椎正側位及過屈、過伸位X線片檢查和CT及MRI檢查,提示椎間盤退變,壓迫神經或脊髓。病變節段:C3、4、C4、5 1例,C3、4、C5、6 5例,C4、5、C5、6 3例,C4、5、C6、7 5例,C5、6、C6、7 2例。
1.3 手術方法
患者于全麻下取仰臥位,墊肩并在頸部下方墊一圓枕使頸部處于中立位或輕度后伸,取右側頸部橫切口。沿胸鎖乳突肌內緣到達椎前,暴露手術節段。確認中線、椎間平行撐開后,切除病變椎間盤組織,注意清除殘余后緣骨贅和后縱韌帶,探查雙側神經根管,必要時擴大、減壓。插入試模,深度為距離椎體前后緣各2~3 mm,注意排除前緣骨贅的干擾,C臂X線機透視觀察深度、高度及水平位置,選擇并放置合適的DCI假體(新思維脊柱公司,美國)。對于擬行Cage融合的節段,徹底切除突出的椎間盤髓核組織,清除增生骨贅及后縱韌帶,保留上下骨性終板,Cage內植入自體髂骨后放入椎間隙合適位置。本組行Cage植骨融合的病變節段為C3、4 6例,C4、5 2例,C5、6 1例,C6、7 7例;行DCI假體植入的病變節段為C4、5 7例,C5、6 9例。C臂X線機透視后見DCI及Cage位置滿意,沖洗傷口,徹底止血,置負壓引流管,逐層縫合,無菌敷料覆蓋。
1.4 術后處理
術后常規預防感染治療1~2 d;術后24 h拔除負壓引流管后,開始下床活動;頸托保護2~3周,在醫生指導下逐步行頸椎屈伸、左右側偏、旋轉活動,加強頸背部肌肉鍛煉。
1.5 觀測指標及評價方法
術前及術后3、6、12、24、36個月定期門診隨訪,攝正側位及過伸、過屈位X線片。記錄患者術后并發癥發生情況,包括神經功能損害、大出血、傷口感染、腦脊液漏,以及植入物局部異位骨化形成、鄰近節段椎間盤退變、移位等。
影像學評價:① 術前及末次隨訪時測定頸椎過伸位與過屈位X線片上手術節段椎體后緣連線夾角之和,即為DCI手術節段活動度;② 依據人工椎間盤置換標準評定DCI假體穩定性,假體前后移位> 2 mm者提示假體不穩或松動;③ 觀察Cage移位、植入骨界面融合情況等。
臨床功能評定:術前及末次隨訪時采用頸部功能障礙指數(NDI)評分評定患者頸部功能;采用疼痛視覺模擬評分(VAS)評定頸部疼痛情況;脊髓型頸椎病患者采用日本骨科協會(JOA)17分法評定脊髓功能。
1.6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數據以均數 ± 標準差表示,手術前后比較采用配對t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術后患者切口均Ⅰ期愈合,無血腫、感染、腦脊液漏、神經功能損害等并發癥發生。16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6~36個月,平均18個月。患者頸椎X線片示,末次隨訪時DCI手術節段活動度為(7.8 ± 3.1)°,與術前(7.3 ± 2.6)°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0.655,P=0.132)。DCI假體無不穩或松動;1例(C4、5)植入DCI假體的椎間隙后緣出現輕度異位骨化,未作特殊處理。Cage植骨融合椎間隙均未見明顯透亮線,無Cage松動下陷,骨性愈合良好;愈合時間3~8個月,平均4.5個月。見圖 1。末次隨訪時患者NDI評分、JOA評分及VAS評分分別為(18.3 ± 5.1)、(15.7 ± 1.5)、(3.4 ± 1.8)分,與術前的(49.6 ± 11.3)、(12.8 ± 2.0)、(6.7 ± 1.2)分相比均顯著改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t=2.131,P=0.016;t=3.126,P=0.024;t=6.102,P=0.038)。

本組6例隨訪時間達36個月,10例在24個月以內,其中2例在6個月以內。術后3、6、12、24、36個月定期隨訪,各時間點間比較NDI、JOA及VAS評分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 0.05)。見表 1。

3 討論
目前,頸椎間盤突出癥的非融合治療術式應用逐漸增多,臨床報道較多的人工頸椎間盤置換術有Bryan、ProDisc-C等,均取得了良好隨訪效果。通過非融合術治療可以保持頸椎的正常活動度和穩定性,改善鄰近椎間隙內壓力,減少鄰近節段新發疾病的發生率,同時克服了融合術的弊端,如植骨塊塌陷、假關節形成以及鄰近節段退變等[5-9]。本研究中,我們采用的DCI是近年開始使用的新型植入裝置,其早期臨床效果已有報道[10-12]。DCI設計理念為在非融合情況下提供頸椎動態穩定性,具有優良的生物相容性及抗疲勞特性,植入物一體化設計避免了碎屑的產生。其動態性設計具有軸向順應性及震蕩吸收功能,能有效避免上下相鄰節段的退變。與人工頸椎間盤置換相比,其手術操作簡便,但在手術適應證和禁忌證選擇上,二者無明顯差異。
臨床上多節段椎間盤同時發生退變突出的情況并不少見,若均采用椎間融合術治療,頸椎生理功能必將缺失,鄰近節段退變也將進一步加重[13-17]。理論上,符合非融合術適應證的節段均可采用人工頸椎間盤或DCI非融合治療,但會增加技術操作難度和因假體產生的并發癥。有學者[18-20]采用同期頸前路融合術和非融合術聯合方式(Hybrid術)治療多節段頸椎病,對頸椎整體活動度以及鄰近節段的屈伸旋轉活動均無影響,且減壓同時減少了固定融合節段,有效恢復了脊柱生理曲度,最大程度保留了頸椎活動度,其隨訪結果也表明在生物力學和臨床療效方面存在優勢。故本組我們采用DCI非融合術與Cage融合術聯合的治療策略,選取適當節段進行DCI假體植入,另一節段行Cage融合術,恢復了脊柱穩定性,保留了運動功能,減少了多節段非融合或融合可能帶來的并發癥;同時施行非融合術節段的鄰近節段減少了繼發性退行性變,對患者的神經功能恢復和頸椎運動性、穩定性的保留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非融合和融合的選擇上,我們對正常狀態下生理活動度較大的節段行非融合術,通過承擔大部分應力載荷,避免和減少了鄰近椎間盤的應力集中,最大限度地保留了頸椎生理功能。對位于C6、7和高位節段的椎間盤突出、局部有明顯不穩、椎間高度明顯狹窄或小關節突嚴重退變的節段,我們選擇行Cage融合術。本組C3、4行Cage融合6例,C6、7行Cage融合7例,未使用DCI。C4、5及C5、6節段根據患者頸椎具體病變情況,C4、5 行DCI 假體植入7例,2例因C4、5存在不穩、小關節突退變嚴重行Cage融合;C5、6行DCI 假體植入7例,2例因C5、6椎間高度狹窄明顯行Cage融合。Cage和DCI植入后,二者本身均具有相當的即刻穩定性,且術后佩戴頸托保護2~3周,本組術后未出現假體松動及不穩,Cage融合良好。
綜上述,采用DCI非融合術與Cage融合術聯合治療雙節段頸椎間盤突出癥,保留了頸椎活動度及穩定性,同時減少患者經濟負擔,是一種較理想的治療方式。但由于病例數及隨訪時間有限,其遠期臨床療效、頸椎生物力學變化以及DCI性能等有待累積更多病例資料及長期隨訪加以驗證。
經前路頸椎間盤切除內固定融合術治療頸椎間盤突出癥應用廣泛。對于雙節段病變患者,病變節段均采用融合術將影響頸椎運動功能,并導致鄰近椎間盤的繼發性退變。目前,對于頸椎間盤突出癥的治療由融合術向非融合術過渡,尤其是人工椎間盤非融合術的使用臨床報道較多,效果良好,但也存在假體松動、翻修等并發癥[1-4]。融合術和非融合術各有其優缺點,采用融合和非融合手術聯合治療頸椎病在理論上可綜合兩者優勢,減少缺點。2009年9月-2011年6月,我們應用頸椎動態穩定器(dynamic cervical implant,DCI)非融合術與Cage融合術聯合治療雙節段頸椎 間 盤突出癥16例,取得了良好臨床療效。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患者選擇標準
納入標準:年齡18~65歲;具有頸椎病的主要癥狀、影像學典型表現,診斷明確;不適合保守治療者;C3~7中有兩節段頸椎間盤退變并壓迫神經或脊髓;符合經前路減壓適應證。排除標準:頸椎重度不穩定者;有椎體骨折和/或椎體腫瘤者;嚴重骨質疏松者;有自主融合節段者;椎體后緣嚴重鈣化者;頸椎骨性椎管狹窄者;其他系統合并嚴重疾病或金屬過敏癥患者。共16例患者符合選擇標準納入研究。
1.2 一般資料
本組男10例,女6例;年齡37~64歲,平均44.1歲。病程2~8年,平均5.1年。其中脊髓型頸椎病8例,神經根型頸椎病5例,混合型(脊髓型和神經根型)3例。臨床表現:脊髓型頸椎病為四肢麻木、肌力下降、行走不穩、精細活動減低,體征表現為傳導束的損害;神經根型頸椎病主要為單側或雙側上肢持續性放射性疼痛,局部皮膚感覺減退,一側肢體相應神經支配區肌力減退。16例均經嚴格保守治療3個月癥狀無明顯緩解,未出現明顯肌肉萎縮或肌無力。術前患者均常規行頸椎正側位及過屈、過伸位X線片檢查和CT及MRI檢查,提示椎間盤退變,壓迫神經或脊髓。病變節段:C3、4、C4、5 1例,C3、4、C5、6 5例,C4、5、C5、6 3例,C4、5、C6、7 5例,C5、6、C6、7 2例。
1.3 手術方法
患者于全麻下取仰臥位,墊肩并在頸部下方墊一圓枕使頸部處于中立位或輕度后伸,取右側頸部橫切口。沿胸鎖乳突肌內緣到達椎前,暴露手術節段。確認中線、椎間平行撐開后,切除病變椎間盤組織,注意清除殘余后緣骨贅和后縱韌帶,探查雙側神經根管,必要時擴大、減壓。插入試模,深度為距離椎體前后緣各2~3 mm,注意排除前緣骨贅的干擾,C臂X線機透視觀察深度、高度及水平位置,選擇并放置合適的DCI假體(新思維脊柱公司,美國)。對于擬行Cage融合的節段,徹底切除突出的椎間盤髓核組織,清除增生骨贅及后縱韌帶,保留上下骨性終板,Cage內植入自體髂骨后放入椎間隙合適位置。本組行Cage植骨融合的病變節段為C3、4 6例,C4、5 2例,C5、6 1例,C6、7 7例;行DCI假體植入的病變節段為C4、5 7例,C5、6 9例。C臂X線機透視后見DCI及Cage位置滿意,沖洗傷口,徹底止血,置負壓引流管,逐層縫合,無菌敷料覆蓋。
1.4 術后處理
術后常規預防感染治療1~2 d;術后24 h拔除負壓引流管后,開始下床活動;頸托保護2~3周,在醫生指導下逐步行頸椎屈伸、左右側偏、旋轉活動,加強頸背部肌肉鍛煉。
1.5 觀測指標及評價方法
術前及術后3、6、12、24、36個月定期門診隨訪,攝正側位及過伸、過屈位X線片。記錄患者術后并發癥發生情況,包括神經功能損害、大出血、傷口感染、腦脊液漏,以及植入物局部異位骨化形成、鄰近節段椎間盤退變、移位等。
影像學評價:① 術前及末次隨訪時測定頸椎過伸位與過屈位X線片上手術節段椎體后緣連線夾角之和,即為DCI手術節段活動度;② 依據人工椎間盤置換標準評定DCI假體穩定性,假體前后移位> 2 mm者提示假體不穩或松動;③ 觀察Cage移位、植入骨界面融合情況等。
臨床功能評定:術前及末次隨訪時采用頸部功能障礙指數(NDI)評分評定患者頸部功能;采用疼痛視覺模擬評分(VAS)評定頸部疼痛情況;脊髓型頸椎病患者采用日本骨科協會(JOA)17分法評定脊髓功能。
1.6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數據以均數 ± 標準差表示,手術前后比較采用配對t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術后患者切口均Ⅰ期愈合,無血腫、感染、腦脊液漏、神經功能損害等并發癥發生。16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6~36個月,平均18個月。患者頸椎X線片示,末次隨訪時DCI手術節段活動度為(7.8 ± 3.1)°,與術前(7.3 ± 2.6)°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0.655,P=0.132)。DCI假體無不穩或松動;1例(C4、5)植入DCI假體的椎間隙后緣出現輕度異位骨化,未作特殊處理。Cage植骨融合椎間隙均未見明顯透亮線,無Cage松動下陷,骨性愈合良好;愈合時間3~8個月,平均4.5個月。見圖 1。末次隨訪時患者NDI評分、JOA評分及VAS評分分別為(18.3 ± 5.1)、(15.7 ± 1.5)、(3.4 ± 1.8)分,與術前的(49.6 ± 11.3)、(12.8 ± 2.0)、(6.7 ± 1.2)分相比均顯著改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t=2.131,P=0.016;t=3.126,P=0.024;t=6.102,P=0.038)。

本組6例隨訪時間達36個月,10例在24個月以內,其中2例在6個月以內。術后3、6、12、24、36個月定期隨訪,各時間點間比較NDI、JOA及VAS評分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 0.05)。見表 1。

3 討論
目前,頸椎間盤突出癥的非融合治療術式應用逐漸增多,臨床報道較多的人工頸椎間盤置換術有Bryan、ProDisc-C等,均取得了良好隨訪效果。通過非融合術治療可以保持頸椎的正常活動度和穩定性,改善鄰近椎間隙內壓力,減少鄰近節段新發疾病的發生率,同時克服了融合術的弊端,如植骨塊塌陷、假關節形成以及鄰近節段退變等[5-9]。本研究中,我們采用的DCI是近年開始使用的新型植入裝置,其早期臨床效果已有報道[10-12]。DCI設計理念為在非融合情況下提供頸椎動態穩定性,具有優良的生物相容性及抗疲勞特性,植入物一體化設計避免了碎屑的產生。其動態性設計具有軸向順應性及震蕩吸收功能,能有效避免上下相鄰節段的退變。與人工頸椎間盤置換相比,其手術操作簡便,但在手術適應證和禁忌證選擇上,二者無明顯差異。
臨床上多節段椎間盤同時發生退變突出的情況并不少見,若均采用椎間融合術治療,頸椎生理功能必將缺失,鄰近節段退變也將進一步加重[13-17]。理論上,符合非融合術適應證的節段均可采用人工頸椎間盤或DCI非融合治療,但會增加技術操作難度和因假體產生的并發癥。有學者[18-20]采用同期頸前路融合術和非融合術聯合方式(Hybrid術)治療多節段頸椎病,對頸椎整體活動度以及鄰近節段的屈伸旋轉活動均無影響,且減壓同時減少了固定融合節段,有效恢復了脊柱生理曲度,最大程度保留了頸椎活動度,其隨訪結果也表明在生物力學和臨床療效方面存在優勢。故本組我們采用DCI非融合術與Cage融合術聯合的治療策略,選取適當節段進行DCI假體植入,另一節段行Cage融合術,恢復了脊柱穩定性,保留了運動功能,減少了多節段非融合或融合可能帶來的并發癥;同時施行非融合術節段的鄰近節段減少了繼發性退行性變,對患者的神經功能恢復和頸椎運動性、穩定性的保留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非融合和融合的選擇上,我們對正常狀態下生理活動度較大的節段行非融合術,通過承擔大部分應力載荷,避免和減少了鄰近椎間盤的應力集中,最大限度地保留了頸椎生理功能。對位于C6、7和高位節段的椎間盤突出、局部有明顯不穩、椎間高度明顯狹窄或小關節突嚴重退變的節段,我們選擇行Cage融合術。本組C3、4行Cage融合6例,C6、7行Cage融合7例,未使用DCI。C4、5及C5、6節段根據患者頸椎具體病變情況,C4、5 行DCI 假體植入7例,2例因C4、5存在不穩、小關節突退變嚴重行Cage融合;C5、6行DCI 假體植入7例,2例因C5、6椎間高度狹窄明顯行Cage融合。Cage和DCI植入后,二者本身均具有相當的即刻穩定性,且術后佩戴頸托保護2~3周,本組術后未出現假體松動及不穩,Cage融合良好。
綜上述,采用DCI非融合術與Cage融合術聯合治療雙節段頸椎間盤突出癥,保留了頸椎活動度及穩定性,同時減少患者經濟負擔,是一種較理想的治療方式。但由于病例數及隨訪時間有限,其遠期臨床療效、頸椎生物力學變化以及DCI性能等有待累積更多病例資料及長期隨訪加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