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內海綿狀血管瘤(Cerebral cavernous malformations, CCMs)是一種已被明確的, 最常見的單發病變, 約占人群的0.4%~0.9%。癲癇發作是CCMs患者最常見的癥狀, 并嚴重影響患者的社會功能和生活質量。然而在接受手術切除治療的CCMs所致癲癇(CCMs related epilepsy, CRE)患者中僅有75%達到無癲癇發作。這是由于對致癇灶區域評估的不充分所致。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治療方法委員會手術治療協作組及受邀專家回顧了與CRE相關的文獻資料, 提出以下觀點:根據診斷評估及針對病因的特殊處理不同, 推薦使用"確定的CRE"與"可能的CRE"來描述診斷。未來需要前瞻性的臨床研究來明確CRE的最佳手術時機及手術方案, 以及含鐵血黃素沉積邊緣與致癇灶之間的關系。
在2008年, 美國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警告醫務工作者關于接受抗癲癇藥物(AEDs)治療的患者自殺觀念及自殺行為的風險均有增高。自此以后, 一系列回顧性隊列研究及病例對照研究均致力闡明這一議題, 但不同研究的結果卻相互矛盾。這是一份來自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神經心理生物學工作組的專家共識。盡管部分(并非全部)AEDs與治療中出現的自殺觀念與自殺行為相關(目前預計風險很低), 但仍需要進一步評估。此外, 停止AEDs治療或拒絕開始AEDs治療會明顯加重病情, 帶來嚴重后果甚至引起患者死亡。癲癇患者的自殺問題是多因素的, 不同的變量在其中發揮作用。臨床醫生應當注意觀察并選用合適的篩查工具評估患者是否存在自殺的風險。必要時應當推薦患者去看精神科醫師, 即使患者出現自殺傾向也不應當停用AEDs。當啟用一種新的AED治療或替換AED時, 應注意詢問患者近期是否有情緒的改變或出現自殺觀念。關于治療時出現的精神異常事件等資料應被記錄, 不僅僅記錄治療相關的安全信息, 還應記錄對照研究的信息, 在患者開始新的AED治療時告知患者及家屬新藥上市的時間
對于經過嚴格篩選的兒童耐藥性局灶性癲癇病例, 外科手術是取得無癇性發作的成功手段。醫學技術的發展使癲癇患者可以獲得更精準的術前評估, 同時患者獲得癲癇外科手術治療的機會也有所增加。如今已在臨床應用的癲癇灶評估方法不僅耗費資源而且在特定病例中不起作用, 抑或是副作用大。因此有必要及時制定標準化的術前評估流程。各項檢查在特定臨床病理類型的病例中的作用尚缺乏1級或2級證據支持。基于這一現狀, 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的診斷與兒科學組的兒童癲癇外科協作組將各成員間的共識總結為專家建議發表。旨在減少將各項檢查的利用不足, 同時促進臨床更靈活地運用各項檢查, 使現有的兒童癲癇中心盡可能標準化地進行癲癇的術前評估。
評估新型抗癲癇藥物(AEDs)——拉莫三嗪、托吡酯與左乙拉西坦在患者妊娠期中控制癇性發作的效能。分析在澳大利亞登記數據庫中應用AEDs控制癇性發作的癲癇患者中1 534例次患者妊娠的數據。在澳大利亞癲癇登記的數據中,接受單種AED治療的1 111例次妊娠的患者中,妊娠期使用左乙拉西坦控制發作的患者的癇性發作控制率與服用傳統AEDs如卡馬西平、丙戊酸的發作控制率相近;優于拉莫三嗪、托吡酯在孕期的發作控制率。左乙拉西坦作為控制癲癇患者的妊娠期發作的藥物有應用前景。
目的 探究中低劑量左乙拉西坦(levetiracetam,LEV)作為成人部分性癲癇患者初始治療的療效及其可能的預測因素。 方法 回顧 2011 年 3 月—2015 年 12 月就診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癲癇門診并納入癲癇門診數據庫的患者資料,從中篩選出新診斷部分性癲癇且以 LEV 作為初始治療的成人患者,分析其療效與其他臨床資料。 結果 共納入 96 例患者,71 例達到 1 年無癇性發作,其中 48 例(50.0%)經 LEV 單藥治療后即達到無癇性發作,23 例(24.0%)在 LEV 初始治療后添加其他抗癲癇藥物后達到 1 年無癇性發作。71 例患者中,69 例(97.2%)通過中低劑量的 LEV(500~1 500 mg/d)單藥或聯合其他抗癲癇藥物即達到無癇性發作。在多因素 logistic 回歸模型中,初始治療前的基線發作頻率高可預測 LEV 初始治療療效不佳(P=0.019)。 結論 中低劑量 LEV 作為成人部分性癲癇患者的初始治療療效及耐受性均較好。初始治療前的基線發作頻率高是 LEV 初始治療療效不佳的獨立預測因素。
目的 了解各級醫院臨床醫師對癲癇持續狀態的診治現狀及各級醫師對這一疾病的認識水平,以期更好地指導以后的臨床教育工作。 方法 2014 年 8 月—2015 年 8 月采用問卷調查的形式進行研究,分別就醫院的現況、癲癇持續狀態的診斷及臨床實際處理方式設計問卷,調查對象為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神經重癥及神經內科進修醫師及癲癇學習班學員。對問卷結果進行統計分析。 結果 共發放問卷 90 份,全部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90 份。調查對象中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重癥監護病房、其他科室醫師分別為 42 人(46.7%)、6 人(6.7%)、30 人(33.3%)、12 人(13.3%);來自三級甲等、三級乙等、二級甲等醫院的醫師分別為 27 人(30.0%)、31 人(34.4%)、32 人(35.6%)。三級醫院均具備腦電監測條件,而 53.1% 的二級甲等醫院具備腦電監測條件。不同醫院收治癲癇持續狀態患者從 0.5%~10.0% 不等。另外,在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的識別及處理等較專業的問題上,不同醫院的醫生有較大的差異。 結論 癲癇持續狀態是常見急癥,問卷調查是一種有效的調查手段,能夠反映不同級別醫院及科室認識及處理的差距,從而指導專科教育工作,使得各級醫師更準確識別、處理這一急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