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討錨定式頸椎椎間融合器(anchoring cervical intervertebral fusion cage,ACIFC)在頸椎前路椎間盤切除減壓、植骨融合手術中的臨床應用價值。 方法 2006 年11 月- 2007 年6 月,收治頸椎退行性疾患21例,均經前路行椎間盤切除減壓、組件型ACIFC 植骨、固定片錨定術,共植入ACIFC 28 枚。其中男12 例,女9 例;年齡25 ~ 68 歲,平均47.9 歲。病程3 d ~ 15 年,中位時間2.3 年。單節段頸椎病7 例,雙節段頸椎病3 例,單節段下頸椎不穩2 例,單節段頸椎病合并下頸椎不穩4 例,頸椎間盤突出癥5 例。術后定期攝X 線片,判定植骨融合情況并測量融合節段的椎間高度變化,采用40 分評分系統評價患者術前、術后即刻、術后隨訪的癥狀、體征及功能,根據曾巖等標準評價術后頸部軸性癥狀(axial symptom,AS)的發生情況。 結果 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術后48 h 內發生AS 1 例,經對癥治療后按曾巖等標準評價已由差恢復為良。術中、術后未出現其他并發癥。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6 ~ 24 個月,平均20.5個月,28 個椎間盤均獲融合。頸脊髓功能評分術前平均26.2 分,術后即刻平均30.6 分,末次隨訪時平均35.5 分;各時間點間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 lt; 0.05)。隨訪1 年以上頸脊髓功能改善率平均67.4%。椎間高度:術前平均1.9 mm,術后即刻平均4.4 mm,末次隨訪時平均4.3 mm,術后即刻及末次隨訪時與術前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 lt; 0.05)。隨訪期內未見鄰近節段發生退行性變。 結論 采用ACIFC 行植骨融合及內固定治療退行性頸椎疾患簡便快捷、適應證廣,臨床療效滿意,在恢復和維持椎間高度方面療效確切。
目的 探討采用Mobi-C 人工頸椎間盤假體在頸椎前路椎間盤切除減壓、人工椎間盤置換術(artificial disc replacement,ADR)中的臨床應用價值。 方法 2009 年1 月- 6 月,收治符合頸椎間盤置換指征的頸椎退行性疾病患者20 例。其中男8 例,女12 例;年齡29 ~ 54 歲,平均45.2 歲。頸椎間盤突出癥13 例,神經根型頸椎病7 例。病程4 d ~ 5 年,平均1.2 年。病變節段:C3、4 1 例,C4、5 2 例,C5、6 7 例,C6、7 5 例,C4、5 合并C5、6 2 例,C5、6 合并C6、7 3 例。術前常規行頸椎正側位、動力位X 線片及MRI 檢查。均行經前路椎間盤切除減壓、Mobi-C 人工頸椎間盤假體ADR,共植入Mobi-C 人工頸椎間盤假體25 枚。所有患者術后定期攝X 線片測量置換節段活動度(range of motion,ROM);采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40 分(COA)評分系統評價患者術前及末次隨訪時的頸脊髓功能;采用頸椎殘障功能量表(NDI)評分及疼痛視覺模擬評分(VAS)評價患者生活質量。 結果 所有患者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術中、術后未出現手術相關并發癥。20 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4 ~ 18 個月,平均16.5 個月。術前及末次隨訪時置換節段ROM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0.808,P=0.440)。隨訪期內未見異位骨化。術前及末次隨訪時COA 評分分別為(32.10 ± 2.96)分和(38.20 ± 1.14)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9.278,P=0.000);末次隨訪時改善率為77.2% ± 5.4%。術前及末次隨訪時VAS 評分分別為(5.10 ± 1.29)分和(3.20 ± 1.23)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10.585,P=0.000);NDI 評分分別為(39.20 ± 3.80)分和(29.40 ± 4.55)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16.039,P=0.000)。 結論 在合理選擇適應證的前提下,采用Mobi-C 人工頸椎間盤假體行ADR 治療退行性頸椎疾患,近期臨床療效滿意。